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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进展顺利

2014年09月18日 1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按照规定,环境检测人员要在每个土壤堆方的9个不同位置取样,然后带回实验室进行检测。 杨涛利摄

  本报见习记者杨涛利

  “经各方共同努力,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生产区土壤修复工作进展顺利,预计今年10月底整体竣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韩巍表示,作为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项目目前已完成清挖场地阶段的环保验收工作,新建了临时堆土场和土壤密闭修复车间,土壤分拣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随着城市扩建和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化工企业搬迁步伐也在加快。以乌鲁木齐为例,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乌鲁木齐市在2010年就提出,将中心城区内的47家化工重污染工业企业全部搬离城区。截至去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已完成主城区55家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工作,中泰集团西山生产区就是搬迁企业之一。

  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后,原有厂区的土壤污染问题如何解决?这是国内很多城市面临的问题。土壤修复工作该如何开展?西山生产区的土壤修复项目能提供什么经验?

  54年留下的隐患怎样消除?

  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

  记者在西山生产区采访时看到,原先的生产厂房已经拆除,局部区域土地被清挖成大坑;临近的一处临时堆土场覆盖着黑油布,形如小山;一座白色的膜结构充气大棚立在场地中央,格外醒目。

  据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主任陈勇介绍,根据风险评价,确认西山生产区最终需要修复土地的最大面积为2.27万平方米,总土方量超过7.88亿立方米。其中,汞含量超过500mg/kg的土壤为重度污染土,汞含量在10mg/kg~500mg/kg的为轻度污染土壤,汞含量低于10mg/kg的为非污染土壤。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生产区原名新疆烧碱厂,成立于1958年,是2012年以前中泰集团年产17万吨聚氯乙烯树脂、12万吨离子膜烧碱的重要生产基地。工厂于2012年6月正式停产,并搬迁至阜康工业园。而在长达54年的聚氯乙烯树脂和离子膜烧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已扩散至原厂房地下。

  韩巍说,西山生产区虽已停产,废气、噪声、有毒化学品也停止了排放,但历史积累的污染物在厂区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局部地区土壤汞污染严重,给这一区域居民的人身健康和环境安全埋下隐患。

  为消除污染对西山生产区今后场地开发利用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公司委托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了西山生产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以确保原来的工业用地达到再次开发利用的功能要求。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对污染场地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的基础上,经多次技术经济论证,最终选择了“检测—挖掘—临时堆放场暂存—土壤固化/稳化修复—安全填埋”的处理方式。

  修复项目难点在哪?

  开挖土方量大、治理工期短、周边居民较多

  这一修复项目于今年6月正式开工,土壤修复施工方是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主要负责实施污染土壤修复、建设及污染土壤外运、填埋。

  “这片近3万平方米的场地污染需要修复,开挖土方量大、项目治理工期短、周边区域居民区较多,是这个修复项目面临的最大问题。”韩巍说。

  “依据西山生产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博天环境选用了污染土壤剥离的方法,厂区多数区域剥离深度达5米~6米,最深的地方达7米。”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公司营销部经理梁信介绍说,作业中每剥离一层(厚度设置为1米),剥离出的土壤均需接受检测,直至土壤汞含量达标,方可停止开挖。

  根据调查报告划定的污染范围,施工方现在已将污染土清挖至临时堆土场,非污染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这一过程中实际开挖面积7612平方米,开挖总土方量4.7万立方米,其中非污染土方量为2.35万立方米。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国土资源、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对场地清挖阶段进行了阶段性环保验收。

  验收报告显示,修复区域全部土壤样品汞污染物检测结果均低于10mg/kg,达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山事业部场地风险评估报告》中修复目标值的要求;修复区域全部地下水样品汞污染物检测结果均低于0.001mg/L,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修复目标值的要求,合格率100%。

  梁信告诉记者,西山生产区场地污染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污染土壤清挖阶段全部任务,顺利进入第二修复阶段。

  剥离土壤如何治理?

  按照污染程度不同,分为三种方式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剥离的土壤正码放在堆土场,约有30多堆。依照规定,5名环境检测技术人员正在土壤堆方中提取土样。

  “检测人员要在每个土堆的9个不同位置取样,筛分并提取土壤样品,然后带回实验室进行科学检测。”陈勇告诉记者,为此,新疆环科院还专门购置了一台80万元的进口全自动汞含量快速检测仪,提高了土壤样品科学检测的速度和准度,以便于施工方对剥离土壤实施分类治理。

  据介绍,施工方对剥离土壤分类治理,主要包括3种方式:重度污染土壤需要进行固化稳定化修复后进入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轻度污染土壤直接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非污染土壤可进入垃圾填埋场。

  “这个充气大棚是西山生产区场地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核心所在。”梁信说,为杜绝土壤处理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博天环境在现场新建了一个占地3200平方米、高18米的白色膜结构大棚——土壤密闭修复车间,专门用于重度污染的土壤的固化稳化修复,直至检测达标后,方可运往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

  为何被寄予厚望?

  力求建立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程序办法和标准规范

  由于一些搬迁企业设备陈旧、工业“三废”排放以及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等原因,企业原址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如果不加以修复治理,流转使用后必然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隐患。

  据韩巍介绍,西山生产区原址将被用于地产开发,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目前,企业已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治理。而这一修复项目自启动以来,就被寄予厚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工作人员李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泰化学必须先进行土壤生态修复才能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我们的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人体健康、消除隐患。这是新疆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个规范性土壤修复项目,我们也想把这个项目搞成示范性项目。通过这个项目,把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的程序办法、标准规范建立起来。”

  “除了委托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监理之外,项目还受到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和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管,从而确保治理修复工作规范开展,修复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韩巍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也曾多次表示,要将此项目作为自治区场地污染修复的示范性项目抓好抓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竣工环保验收。

  相关链接

  企业变更后谁担责?

  新疆明确场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界定

  本报见习记者杨涛利报道 如何明确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避免“企业赚钱、民众受苦、政府买单”的现象发生?

  2013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经信委、国土资源及住建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新疆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这一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场地污染防治责任的主体如何界定、如何追责以及由谁来付费,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这一文件明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应由造成污染的企业负责治理修复;污染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单位收购储备或依法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明确和落实原址土地污染治理修复责任。

  同时,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其所承担的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或者由于历史等原因确实不能确定造成污染的单位的,其污染场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治理修复;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治理修复。

  此外,根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治理修复费用相应列入企业搬迁成本、企业改制成本或土地整治成本。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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