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获嘉化工污染应对勉强及格

2014年09月19日 11: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岳跃国

  中新化工异味扰民引发群众聚集事件,在考验当地政府环境管理水平的同时,也考验了其应对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总体来看,河南省获嘉县的应对勉强及格。

  说其及格,主要因为事件发生后,当地领导出面与群众对话,县政府给出4点处理意见,督促企业全面停产,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正面回应舆论质疑,并就应对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正式道歉。

  及格前面加上勉强二字,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上述行为都属事后措施,如果在事前出现苗头时就立即采取措施,或许可以避免事态扩大;二是上述行为有的不够及时,错失了最佳的应对时机。

  对基层地方政府来说,群体性事件关系社会稳定,软与硬、快与慢、疏与堵之间,分寸不太好拿捏,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对于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来说,尤其如此,不少地方容易在这方面丢分。

  获嘉事件发生后,舆论高度关注“雇黑”、“持枪”、“撑伞”等,地方政府在回应上述质疑的同时,还应该尽快回归污染事件本身,看看问题究竟出在了什么环节。

  当务之急是查清中新化工“未经审批擅自试生产”的真正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长远之计,是要建立健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制度和机制。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妨多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异味出现后为何未及时采取措施?项目违规开工后为何持续一周才关停?中新化工一年前发生爆炸事故后有没有真正吸取教训?相关部门和人员有没有失职、渎职等行为?

  近年来,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综观这些事件,基本都经历了苗头出现、公众不满、缺乏回应、舆论发酵、事态扩大、被动应对等阶段。不断发酵的背后,既有政府决策不透明、不公开的因素,也有苗头出现后不敏感、不重视,应急处置不及时、不果断等原因。

  这次发生在获嘉县的群众聚集事件也是如此。公开信息显示,9月3日,中新化工未经审批擅自试生产,4日出现异味,民众投诉。可直至民众聚集之后,当地才对企业采取停电、停产与介入调查措施。

  一起本可以通过及时调查、迅速处理、积极沟通平息的普通污染事件,却以超出预料的方式和速度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结果证明,与事前及时介入相比,事后应对困难得多、被动得多。

  在众多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让当地政府陷入被动的主要原因往往不是出自群众,也不是肇事企业,而是地方政府自身。这中间既有客观上应急能力的欠缺,也有主观上应对意识的不足、应对思维的落后。

  与之前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相比,获嘉这次的聚集事件还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特点:以往的聚集事件多是对一些将要上马的“疑似污染”项目表示反对,而获嘉这次的事件则是反对已有的污染项目。

  这需要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警惕。毕竟,未上马的项目可以取消,虽有一定损失但能迅速平息舆论;而已上马的项目不仅数量多,而且牵涉就业、稳定等,处理起来更麻烦。

  不可否认,各地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污染隐患,现在看来,环保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被放大。防微杜渐的关键在于,从事前做起,从消除隐患抓起。

  从之前出现的反对PX项目在各地迅速蔓延的情况来看,对已有项目污染的反对也有蔓延和扩散的可能。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必须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

  尤其是对中新化工这类曾经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公众敏感,政府也应保持敏感。否则,一旦给公众一种“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的印象,“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恶性循环很难杜绝。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