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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大检”成都市河渠治理

2014年09月22日 11:34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获悉,从明日起,市水治办将牵头对各区(市)县水环境治理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考核,饮用水源地、县城、重点镇及其周边水环境以及2013年已完成治理的30条黑臭河渠水环境等将是考核重点。这是我市今年明确将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后管理日常化以来,首次开展的“大检”。

  防止治后反弹 定期检查已治河渠

  为杜绝河渠治理后出现反弹、已治理好的下河排水口再次成为排污口,今年我市将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后日常管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厅还特意印发了关于加强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后日常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市)县政府要对完成治理的河渠进行“日常化”管护,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后仍出现新增排污、反弹排污的,若限期整改不达标,每增加一个排污口,要扣缴30万元水环境治理资金。

  如何知道各区(市)县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日常化管护?据此,市水治办制定了河渠水环境检查考核细则,将采取定期定点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其中,定期检查考核是在每季度最后一月,对各区(市)县定点河(渠)段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每次考核时需将25%以上的已治理河渠纳入检查考核范围,且每季度交替进行,确保已治理河渠年定期检查考核满覆盖。而随机检查考核则是对中心城区河渠每月抽查一轮,对郊区(市)县河渠每一个半月抽查一轮。

  首次“大检” 已治30条河渠是重点

  从明天开始进行的就是对河渠水环境的定期检查考核,也是相关新规出来后的第一次“大检”。

  据了解,此次检查考核将现场检查各区(市)县的河渠(中心城区市管河道除外)水环境以及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情况,并查阅各区(市)县河渠水环境巡查管护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维护、运行的相关文件和记录等资料。其中,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县城、重点镇及其周边水环境、2013年已完成治理的30条黑臭河渠水环境以及为其新建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将予以重点考核。

  检查考核的项目含入河排水口监督管理、污水收集系统运行管理、河渠清淤疏掏、河渠及管理范围内环境卫生及秩序管理等8部分。具体考核指标包括: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排放的入河排水口有无发黑、发白、发黄、腥臭或刺鼻气味的水体排出,城镇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及时疏掏维护,城镇污水处理厂、小流域末端污水处理设施按标准运行,河渠、河堤清洁卫生等。本报记者王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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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成都监测站

  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本报讯 (记者 王眉灵)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获悉,近日,经住建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四位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及四川省技术监督局观察员对以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监测中心为基础成立的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成都监测站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据悉,本次评审是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颁布后,住建部批准并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第一家国家级城市排水监测站。下一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成都监测站将具备国家级资质认定的资格,可以向社会提供有法定效力的检测数据,同时,对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安全、污水处理稳定达标、再生水的安全使用及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等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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