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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被高压线电击致残 法院判供电局和伤者各半责

2014年09月24日 18: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信宜市赖氏父子两年前双双被高压线电击致残,因而踏上诉讼的路途。信宜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宣判,判决广东电网茂名信宜供电局担责50%,共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62.2万多元。

  27岁的赖某家住信宜市竹山兽医站附近。2012年7月2日上午,赖某和父亲赖某瑞想更换一下楼顶层的旧水管。在拆除过程中,旧水管碰到楼房旁边相距不足2米的高压电线,父子俩人身体多处被严重电击伤。虽然救助及时,但因伤势过重,赖某的右上肢和右小腿被截肢,赖某瑞的左小腿被截肢。

  信宜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违章建房,并在高压线的危险范围内拆除水管。其明知拆除行为存在危险,但却未充分排除隐患,导致水管与高压线接触发生事故存在过错。法院综合考虑过错程度,认定原、被告各负50%的责任并做出上述判决。(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陈严 陆富祥)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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