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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我国对无烟煤等五种燃料恢复最惠国税率

2014年10月09日 19: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朱诸、高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9日对外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五种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关税调整举措将一定程度上限制煤炭进口,缓解目前国内资源过剩,有助于加快煤炭行业脱困。

   业内人士指出,以前对煤炭实施零关税,是为了鼓励进口、调剂国内余缺,而现在取消了零关税,就意味着不会像以前那样鼓励进口了。而在目前治理雾霾、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此举有助于控制煤炭消费。

   中宇资讯煤炭分析师关大利表示,这次煤炭进口关税调整与近期密集出台的煤炭救市脱困政策相关,有助于缓解目前国产资源过剩、煤企滞销压力较大局面。

   据关大利介绍,本次调整之后,加之此前已恢复3%进口关税的褐煤,我国煤炭进口资源关税已经基本全部恢复征收。2013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宣布取消褐煤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3%的最惠国税率。

   据中宇资讯测算,此次关税上调意味着动力煤吨煤成本增加20-27元/吨左右,炼焦煤吨煤成本增加20元/吨左右。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近期调研结果显示,我国煤炭企业亏损面已经超过70%,一半以上企业出现减发、欠发、缓发职工工资的现象。

   为加快行业脱困,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由多部委参加的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制度。截至8月7日,发展改革委已经组织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研究了化解产能过剩、控制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进出口、加强金融支持等措施。同时,国内14家特大型煤炭企业日前已就控制产量、规范进口以及煤炭清洁利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这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累计进口煤炭2.02亿吨,同比下降5.3%;出口393万吨,同比下降27.5%;净进口1.98亿吨,下降4.7%。同时,煤炭进口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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