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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进口关税将于本月15日起恢复实施

2014年10月10日 11:48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分析人士认为,恢复进口关税将对进口煤市场形成冲击,有利于帮助国内煤炭企业脱困。

  为鼓励进口资源性产品,我国在2008年取消了煤炭的进口关税。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在取消六年之后,国家又重新恢复煤炭进口关税,主要是为了帮助国内的煤炭企业脱困。

  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也表示,恢复征收关税后,也就提高了进口煤的到岸成本,使得进口煤的价格优势大幅减少,以动力煤为例,征收关税后每吨进口成本将增加20-25元,长期来看,对国内煤炭市场肯定是利好的。

  近年来我国煤炭进口量不断上升。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煤炭进口共计3.3亿吨,同比上涨13.4%。林伯强预计,恢复征收关税后,每年我国的煤炭进口量将减少几千万吨。

  实际上自7月底以来,由于当前约有70%的煤炭企业出现亏损,政府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如限产、限制进口等)来帮助煤炭企业脱困。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讨论已久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即从今年12月1日起,全国煤炭资源税将由按量计征改为按价计征。2013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已经取消褐煤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戴兵表示,调整关税、调整资源税,都是对当前煤炭市场的改革、增加煤炭企业脱困的动力。

  中投顾问分析认为,虽然煤炭资源税改革能够帮助煤企在部分程度上缓解经营压力,煤企税负减轻后能够更好地扭亏为盈,但市场企稳回暖的可能性并不太大。 (记者 肖玮 孙丽朝)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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