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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水价明年初将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每吨调高2角

2014年10月10日 16:25 来源:海南在线 参与互动(0)

  10月9日,海口市十五届第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新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果依法定程序获得审议批准,计划于明年初公告实施。

  水价调整充分考虑普通居民等各方面的负担

  按照国家水资源价格改革要求,海口市自2012年启动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以来,历经2年多的时间,召开价格听证会、价格征求意见会,经市长常务会议和多次市长专题会议审核,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困难群体和工业企业等各方面的负担,对水价调整慎之又慎。

  这次调价方案特点:一是80%以上居民的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调价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用水支出1.1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9%,远低于国内有关研究机构认为的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2.5%会影响居民生活的标准。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21位,在全省排名第3位。二是降低低收入困难群体水价。低保户家庭生活用水价格由1.3元/吨降低为1元/吨,降低幅度为23.1%,减轻困难群众生活用水负担。三是体现对产业的扶持和倾斜。工业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一步:自本次水价调整实施之日起,执行上调幅度50%,即每吨上调0.8元,调整为每吨2.4元,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22位;第二步:余下部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位,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16位。将饮料、酒厂、制冷业等原特种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将住宅小区绿化用水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类,充分体现对产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原有的五类水价简化为三类实行阶梯式水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价调整方案,原有的五类水价将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同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水价按“1:1.5:3”执行。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2吨,水价由1.55元/吨调整为1.75元/吨,上调幅度为12.9%;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3—33吨之间,价格为2.63元/吨;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34吨及以上,价格为5.25元/吨。实行阶梯水价,拉开节约用水与超量用水之间的水价差距,让浪费者承担高额成本,体现公平、合理、有效的节水政策。

  方案同时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即新的水价调整实施后,如遇到国家和地方调整水资源费、水资源税和水源费时,按照规定同步调整水价。据了解,新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果依法定程序获得审议批准,那么调价方案计划于明年初公告实施。(记者王辉)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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