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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强化责任落实

2014年10月22日 13: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聂廷勇重庆报道 重庆市环保局日前组织召开全市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陈卫通报了“四清四治”工作情况,布置了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为现场检查阶段,专项行动将分成10个片区、多个检查组,深入现场,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等方式排查环境风险防范情况。11月1日~11月6日为组织整改阶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分类治理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11月7日~11月16日为总结阶段,将以检查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全市环保“四治”工作。

  重庆市环保局局长史大平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对分布在三江沿线排放废水的企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环境责任意识,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发挥预警作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即将印发,全市环保系统要通过开展大排查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预热作用;大排查工作是要将污染隐患再查一查,同时深入推进“四治”工作;各区县要抓紧时间,加快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史大平指出,专项行动首先要突出重点,以民生为重,主城区要重点抓好宁静行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城乡接合部的污染治理。其次,专项行动要注意处理,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五个一批”进行分类处置,要敢于亮剑,强化责任落实,纳入考核内容。同时,专项行动要注意方法,要通过排查整治行动有效推动“四清四治”工作,要善于总结推广基层环保工作经验。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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