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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地区借宣传新法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梳理

2014年10月22日 14: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李飞

  新修订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环保局采取“环保六进”(环保进小学、进军营、进党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的形式,使社会公众对环保认知度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热情进一步提高。

  在宣传范围上,山南地区环保局开展了3个方面的专项宣传。

  一是对内宣传。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新修订的《环保法》和现行《环保法》进行逐条学习,提前掌握新变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其次,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向社会上广泛宣传新法;最后梳理排列目前工作中与新法不相适应的问题,形成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思路。

  二是对外宣传。环保局向公众发放新修订的《环保法》手册,展出新法亮点展板,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全民宣讲。西藏自治区党校、环保厅、西藏大学专家教授组成的生态文明宣讲团举行了为期一周的大型环保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在宣传方式上,山南地区环保局开展了“环保六进”活动。

  一是环保进小学,促使学校加强环境渗透式教育。二是环保进军营,激发战士们捍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热情。三是环保进党校,将环境教育列入党校中青班学员课程、举办宣讲活动,这在山南地区党校尚属首次。四是环保进社区,加强了社区环境文化建设,提高环境法治意识。五是环保进机关,举行了“建设生态文明绘就美丽西藏”大型宣讲活动。六是环保进农村,集中讲解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农村环保“四个两”方略。

  据山南地区环保局局长邓荃介绍,山南地区环保局以新修订的《环保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对山南地区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整改,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多次联合地区公安、安监、国土、旅游等部门,以及组织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和12个县环保局,开展了环境各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公路建设项目执法专项检查、桥梁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旅游景点环境卫生联合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水电站专项执法检查、水泥行业企业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放射源安全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等。

  同时,山南地区环保局还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排污费的核准和征收工作,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人民来信来访等环境纠纷案件的现场查处工作,各个重点项目开工前的环保工作会议以及《专报信息》上报工作。

  目前,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增强了山南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学习《环保法》、人人懂得《环保法》、人人遵守《环保法》的氛围,为明年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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