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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化工厂未环评竟欲复产 废物威胁甘肃成县水源(3)

2014年10月22日 15:58 来源:每日甘肃网 参与互动(0)

  一个多小时后,东罗氧化锌厂法人代表巩玉忠赶来了,他称厂子的营业执照、环评手续等都齐全,就放在办公室,因为该厂是2007年成县有关部门招商引资来的。随后,巩玉忠在其办公室向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记者出示了他的相关证照。

  记者看到,该执照的有效期审核截止到2016年3月,而该厂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1日”,排放物也仅限于“烟尘和二氧化硫”,之后再没有办理过任何环保方面的手续。

  “环评报告最近正在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之中。”就该厂是否办理环评报告手续的提问,巩玉忠当着环保局工作人员说,“可能会尽快办下来。”

  “你几月几日到哪个部门办理的?谁给你办理的?进展到哪个程序了?”面对张瑞卿当场反问,巩玉忠不再言语。

  记者也了解到,该厂不仅没有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手续均没有办理。

  随后,成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堆放在此的不明废物取样封存,并将尽快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化验,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依法现场对巩玉忠、李洪斌做了询问笔录。

  “这些东西是‘石灰泥’,是生产氧化锌的原料,锌含量应该在7-8个左右,数量有1000多吨。”就堆放在此的不明废物是什么,来源于何处,巩玉忠说,“这些东西具体从哪里来的我说不清,因为从2007年我来的时候就堆放在这里。”

  当问及是否半夜拉运过这些东西时,巩玉忠显得有些紧张地说,“我们为了打地平,曾在半个多月前拉运过垫方土。”

  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堆放要求,“必须达到‘三防’原则,即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张瑞卿同时告诉记者,“根据现场情况看,该厂已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10月19日,成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再次深入东罗氧化锌厂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要求该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办理新的环评手续。

  成县环保局局长张英就东罗氧化锌厂废物来源不明如何处置的问题告诉记者,“如果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环保局将把线索和取得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威胁环境 谁来解决村民们的担忧

  “一个多月前,当我听说了复产的消息后,就告诉了东罗氧化锌厂的负责人,让他们先尽快去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村民也不会答应,但他们好像没有重视。”闻讯赶来的东罗村村支书朱会平告诉记者,“该厂始建于1998年,建了一半老板跑了,2007年政府部门招商引资续建,2008年建成投产,但生产了一个月左右就停产了。该厂共租用20多户村民20亩土地,租费按每亩每年1000元收取,即使停产至今,村民的租金依旧收取。”

  “事虽如此,但环保意识在当地村民中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此次东罗氧化锌厂的复产首先在村民中引起了重视,特别是此前徽县就发生血铅超标中毒事件,其教训也让当地的村民们感到了生存环境的重要性。”朱会平说,“村民们绝不会因为区区2万元的租金而牺牲自己的生存环境。”

  同时记者了解到,源自西峡,水质良好的南河,向东流经成县县城,与东河回流后,流入长江上游重要之流——嘉陵江,因此南河不仅是抛沙镇东罗村村民的水源地,也是成县县城数万居民的涵养水源地,更是国家天保工程的重要水源保护地之一。“就算东罗氧化锌厂是县上招商引资的项目,但也必须服从行业管理,服从国家环保规范要求。”张英告诉记者,“所以,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必须严查严处,决不姑息。”

  记者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了解到,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渣均被列入“危险废物”之列,其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反之必须依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同时国家对危险废物在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绝不容许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危害环境和人类生活安全。

  记者还了解到,危险废物的运储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颁发的相关“资质”。从出现在东罗氧化锌厂的危险废物来看,不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且其就在成县人赖以生存的水源地——南河的边上,距离东罗村距离不过百米,这样的情形和境遇怎能不让东罗村的村民担忧呢?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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