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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质需完善双赢机制

2014年10月24日 12: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姚伊乐

  记者在南水北调中线源区采访中深深感受到,要想建立起水质保护的长效机制,必须要解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质保护之间的突出矛盾。这是目前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率先将水源区4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2012年还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作为特殊支出纳入补偿范围,进一步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47亿多元。

  此外,2012年,国务院还批复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水源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增强水源区自我发展能力。

  对地方来说,南水北调工程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虽然转型中经历阵痛,但经济结构调整一旦走上正轨,不仅能带来巨大的生态效益,还有惠泽长远的经济效益。

  虽然各地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也摸索出不少成功的转型路径,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各地方尤其是县级以下政府,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仍是资金短缺,尤其是部分国家财政预算内的扶持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地方不少被强制关闭企业的遗留问题、被取缔网箱渔民的补偿款问题以及后续发展问题,都受制于此。

  基于地方实际情况,南水北调办公室正在争取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如在工程供水水价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质保护等。

  此外,对口协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1年多来,北京市分别与河南、湖北两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安排5000万元支持河南省淅川县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北京市还制订了《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规划》,确定北京市16个区(县)与河南、湖北两省16个县(市、区)建立“一对一”结对关系,每年安排5亿元引导资金用于对口协作重点领域。

  从这些点滴进展中可以看到,虽然仍有不少问题存在,但随着双赢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质保护之间的矛盾正逐渐解决。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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