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林地50余亩 海口两男子获刑
2014年10月31日 14:47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30日)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悉,海口两名男子王某荣、王某平在未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存在权属争议的50余亩林地毁坏。龙华区法院近日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荣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王某平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5日至10日,被告人王某荣、王某平在未经任何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昌伟山内的林地毁坏,并将被毁坏林木丢弃在现场。经鉴定,海口市龙泉镇昌伟村昌伟山坡地被毁坏林地面积3.518公顷(52.77亩)、树木共499株。今年3月14日,被告人王某荣、王某平主动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政府接受调查。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