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推广“屋顶发电”别让居民单干

2014年11月03日 09: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惠州居民发电除了自用,富余的还可以卖给电网,看上去挺美,但要实现绿色致富还有很长一段路。

    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2015年,我国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更多要靠恰当的政策驱动市场行为。目前惠州自发“电站”,收购价格为每度电约为0.45元,每套设备一个月也就能赚26块钱,一套设备需8—10年收回投资成本,而这距其寿命期已经不远,这还是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所取得的收益。加之自建“电站”还要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土地等审批报告,如此一来,相比其它发电方式,投入与产出并不成正比,作为普通市民不宜盲目跟风投资,仍需静观其变,等待更加成熟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吴国强

    屋顶建个人光伏发电项目,有政策的扶持,也有电网公司的支持,更有收回投资并最终获益的远景,但从整体建设情况来看,很多城市都只高高兴兴一阵子,并没有形成发展气候。究其原因,其一,发电站要建在屋顶上,但屋顶的使用,如果不能取得同楼大多数业主的同意,难免引发纠纷。其二,虽然电网公司主动负责建设公共电网改造部分,但并不对光伏设备产品负责,居民自己采购,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其三,光伏发电8年后才能收回成本,期间的设备维修问题也是个难题。

    相关部门应科学设计,统筹规划。比如,扶持一批有能力的光伏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让其通过与电业、物业、居民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试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组织推广普及。王军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