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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查获非法收购废电瓶70吨

2014年11月05日 12: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通讯员文萍 李柿琴 蒋检花

  刘志刚 记者刘立平

  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大队近日联合环保部门及公安部门共同查获非法收购的废旧电瓶70.5吨,被查获的废旧电瓶最终被送到指定单位进行处理。

  联合执法严防转移

  8月19日23时,长沙县王兴镇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黄兴镇金凤村有一民居非法收购废旧电瓶,现在正与他人交易,即将拖走一车废电瓶。”派出所立即通知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及环保局。

  两家单位接到通知后,于8月20日零点40分赶赴现场,协同派出所将准备行驶上京珠高速的违法货车拦截下来。经过清点,货车上的废旧电瓶达到了50.5吨。

  据介绍,货主并无收购废旧电瓶的相关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将货车及废旧电瓶扣押,要求其必须交由有收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8月20日上午,执法部门促使其与湖南省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将其放行。

  然而,非法收购并未停止。8月20日下午,长沙县王兴镇派出所再次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黄兴镇光达村有一居民非法收购废旧电瓶”,县行政执法大队及环保局再次行动。

  经现场查看,发现居民举报属实,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非法收购废旧电瓶20吨。据介绍,这处居民收购点无相关处理资质,非法收购废旧电瓶属违法行为。

  “我从今年6月10日开始收购废电池的。”据从事收购的村民介绍,他主要收购长沙县范围内修理销售电动车单位遗弃的废旧电瓶。目前,收购点还有约8000个电瓶,重约20吨。今年6月起,收购点已运出废旧电瓶6次,共计约200吨,分别被送至湖南汨罗、江西吉安两地。

  应由专业机构处置

  电动车的废电瓶是国家规定的危险固体废物,应由专业机构收购及处置。

  据了解,这70吨废电瓶均为铅酸电池,若交到无资质的商贩手中,商贩们为谋取私利,将铅块取出再销售,并将电瓶中的硫酸铅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废旧电瓶将使土地遭受污染,一旦污染物进入人体,将增加罹患癌症等疾病的风险。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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