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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11月8日起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2014年11月05日 14:1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制图/王斌

  (记者 彭玮蔚)近几日长沙空气质量较好,但环保部门没有放松对大气污染的整治力度。昨日,市环保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取缔禁燃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同时,市政府下发通告,要求从11月8日起,扩大长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废弃建材当燃料当即制止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雨花区的一家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在公司锅炉房内,记者看到原来燃烧重油和渣油的锅炉已经停用。“公司去年7月份开始锅炉改造。以前锅炉排烟管冒出的是灰黑色的浓烟,现在只冒热气。”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凌波告诉记者,目前公司锅炉使用的燃料主要是生物柴油。

  随后,记者又来到曲塘路上的一家豆制品生产加工家庭作坊。走进作坊内,记者看到废弃的建材成为了锅炉燃料,这样一间小作坊每天大概要烧200多斤废弃建材。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据悉,雨花区计划把分散在全区范围的所有豆制品生产作坊都集中到一个食品加工基地生产,统一使用天然气,所有废水集中处理。

  禁燃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

  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根据通告,11月8日起,长沙禁燃区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中划定的范围扩大至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望城区的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长沙县的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 梨街道、暮云街道、南托街道、长龙街道、安沙镇。

  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和煤质燃料以及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通告要求,在禁燃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禁燃区内禁止新建任何燃煤设施,违者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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