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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费下央地仍需磨合

2014年11月15日 10:2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物价局与工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基金收费和征收管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陕西省对涉及油气的28项收费和基金项目进行了调整:保留水土保持补偿费等12项收费和基金项目,免收油气勘查、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等5项税费,把水土流失补偿费等1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列入取消及违规设立的名单。

  该通知勾起了人们对之前一桩央企和地方政府对薄公堂的公案——中石油被陕西榆林、延安政府追讨16亿元水土流失补偿费的记忆:该通知是否意味着这个金额高达16亿元、欠账长达5年之久的环保罚款将被一笔勾销?

  虽然多年来索赔无果,但陕西省官方人士却意志坚定,其宣称,水土流失补偿费被取消了,但同时起征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长庆石油欠缴榆林、延安两地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收取是基于陕西省出台的地方法规,长庆石油方面须依法缴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媒体追踪报道发现,原来曾消失在公众视野中的那桩国内最大的行政官司并未落下帷幕,双方还在博弈。中石油方的长庆油田依然没有接受十几亿元的税费。

  在中石油看来高得有点离谱的税费,在陕西省当地政府看来却是合理合据。早在5年前,陕西就曾出台并实施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保持法中规定,主要能源企业都应缴纳水土补偿费,并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且属地征缴。

  虽然法出有据,但终究是地方法规,地方法规管理地方企业还行,但想让央企“臣服”则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长庆油田分别和陕西榆林、延安市政府多次对薄公堂,矛盾不可谓不激烈,但若深入分析却可以发现,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其实只是央企与地方政府矛盾的一个小小缩影,税收流失、环境治理费用等分配不均导致的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失衡才是问题的根源。

  以陕西为例,作为黄土高原的典型代表,陕西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经历以央企为代表的企业多年的开发,大量的资源不仅没有给当地带来财富,而且由于过度和不合理开采,陕西反而成为了全球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资源被开采并供应全国,留给当地的却是日益贫瘠的土地和贫困。历史数据显示,2005年中石油在庆阳市的两家油田企业所缴纳的地方和中央财政收入与企业净利润三者比为1:6.8:8.6。也就是说,中石油在地方开采原油,80%的利润都被央企拿走了,国家拿走的约为20%,留给地方的仅有2%。

  为了改变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但由于缺乏国家统一标准,各地征收费用不等,此举纷纷遭到当地央企的抵制。可喜的是,今年5月我国开始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各地原征收的水土流失补偿费给予取消,统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办法还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给予了详细的规定,这可以说为该管理办法的落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总体来看,作为一项新的税费,各地各部门在征收过程中仍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央企和地方政府仍需磨合。文/张萧然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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