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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收贮辐射源消除隐患 吊销2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

2014年11月15日 10:5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决定收贮海原县水泥厂、宁夏鹏华制管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并吊销其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据介绍,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270多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其中放射源700多枚,射线装置500多台。此次被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21家单位当中,有放射源应用单位15家,其余为射线装置应用单位。

  据宁夏核与辐射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大部分是因为停产、破产,或者是由于生产工艺改造升级,有新的设备代替放射源,且用源单位不再具备放射源使用条件;被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射线装置应用单位,主要是因为射线装置报废,或者设备更新不再使用射线装置。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据了解,上述21家企事业单位,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均未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提出延续申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52条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吊销其辐射安全许可证,以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处于受控状态。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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