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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加快推进 能源交通为重点

2014年11月18日 08:5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上述信息。

  常务会议指出,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推动转方式、惠民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有分析人士认为,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思路意味着在此范围之外的价格,政府不应再单独定价。未来一段时间内,价格改革范围将集中在资源、环境、交通等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

  庞大的价改如何着手?

  国家发改委人士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价格改革涉及到的领域十分广泛,目前首要区分居民消费部分和经营性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果。

  这名人士强调,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早在今年年初就将价格改革作为今年改革工作的重要部分。

  他表示,按照改革思路,目前首要对居民消费部分实行阶梯价格机制,经营性领域市场定;此外,目前资源性产品政府定价和市场价格差距略大,一次性改革到位存在承受能力问题。要区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存量部分分步到位,增量部分争取一步到位。

  “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这是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李克强称。

  在具体操作上,常务会议确定,要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本报记者从官方权威人士处获悉,政府在未来半年到一年内将重拳整治价改。

  上月,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称,价格司正按照发改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价格管理和调控方面的工作,正在研究进一步放开价格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发改委计划将从三方面完善市场定价的机制,概括起来可以总结为“减”、“建”、“保”。

  减,即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凡是市场能形成价格的,政府就不再干预。”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

  建,指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政府定价能够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体系。

  保,就是价格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保民生,促公平,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基本需求部分要考虑价格的稳定、居民的承受能力,非基本需求部分充分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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