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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生态补偿不足 林下经济补缺

2014年11月18日 10: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福建省邵武市二釆育场在林下种植铁皮石斛、三叶青药材,发展林下经济。蔡福水摄

  ◆本报记者陈伟 李良

  福建省闽江上游闽北(南平市)山区群山峦叠,溪水纵撗,常年云雾缭绕,泉水淙淙。

  南平市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75%,是福建省的生态屏障,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是世界同纬度上保持最完整的一块绿洲。多年来,南平市保护闽江源林业生态资源,让林农不砍树,又能让林农增收,在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方面进行了有效尝试,走岀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南平市是如何有效保护好生态公益林,又让林农在不砍树的情况下让林农增收致富?为此,记者近日到实地进行采访。

  区划界定严管严控

  为有清水长流,必须保护好森林资源。为了闽江源福建省的生态屏障,南平市区划界定岀生态公益林833.1万亩,占林业用地的25.5%。其中国家级607.5万亩,省级225.6万亩(一级保护218.5万亩,二级保护425.5万亩,三级保护189.1万亩)。

  记者来到闽江源头地之一南平市光泽县寨里镇大洲村,只见四周大山茂盛的森林植被,入冬枫树的红叶,山涧中清澈的溪水潺潺,勾画出一幅大自然的美丽画卷。在武夷山大安源风景区四周环山林木茂密,形形色色的深潭,山涧中流淌着清澈的山泉小溪。

  南平市林业局局长卢善土向记者介绍说,多年来南平市从严格执行生态林三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地的调整、采伐和征占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积极引导扶持林农发展林下经济。

  据了解,南平市对列入一级保护的生态林,严禁一切形式采伐;列入二级保护的生态林,禁止商业性采伐,列入三级保护的人工营造的针叶树生态林,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只能进行择伐或适度的小块状采伐(45亩以下),伐后要套种绿化树种、珍贵树种或阔叶树,改造针叶林为针阔混交复层林。

  此外,对经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严控调整和征占用,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坚持“区位调重、树种调优、蓄积量调高”原则,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

  卢善土介绍说,南平市建立生态公益林“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林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突出打击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收购林木,破坏国有、集体和生态公益林,非法毁坏、侵占林地,破坏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全市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综合保险。

  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

  自2001年国家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以来,福建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逐步提高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6年开始,省级生态林的补偿标准与国家级拉平,达到每亩5元。2007年出台下游补上游政策,生态林补偿资金标准提高到每亩7元,2010年提高到每亩12元,2013年至今为每亩17元。

  卢善土说:“从2001年起南平市列入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10多年来,生态林建设投入资金逐年增加,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也取得明显成效。但就目前,福建省现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每亩每年17元,与北京市(40元)、海南省(20元)、厦门市(48元)等相比,补偿标准仍差距较大。”他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特别是商品林、公益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商品林经营效益不断提高,生态林和商品林经营效益差距拉大。按照经营杉木人工商品林(25年主伐)为例测算,每亩年平均利润200元左右,远高于现行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因此,林区群众对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要求日益强烈,生态公益林经营区稳定和管护难问题日益突出。

  卢善土建议,应提高补偿标准,筹资渠道要多元化。逐年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建立“受益者合理负担”的补偿机制,加大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补偿范围还比较窄,造成一些林权所有者既不能采伐自己的林子获得回报,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经济上蒙受了损失,影响林农的保护积极性。”卢善土说。

  据介绍,目前南平市享受国家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的对象仅为724.37万亩(不含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属国有林场)省级以上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全市还有338.93万亩对生态保护起重要作用的商品林地,包括139.93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199万亩天然阔叶商品林,既被政策限制采伐或严禁采伐,又未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其林权所有者既无法实施采伐,又得不到任何补偿,使林农经济上蒙受了损失。

  卢善土建议,扩大补偿范围,增加对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地(特别是绿色通道内林地)、未纳入生态补偿的天然阔叶林的补偿,并按区位和保护的重要性区划等级,逐级提高补偿标准。

  林业指标列入考核

  南平市公益林生态补偿偏低,森林管控又十分严格,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林农享受到因保护森林而带来的生态红利呢?

  南平市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一县一特色”,积极引导农民在林下套种珍贵树、中药材和在林相好的区域进行适度生态养殖、发展森林休闲旅游,做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近年来,南平市加快引导林下经济发展,逐步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去年南平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792.73万亩,林下经济实现总产值88.45亿元。

  卢善土说:“去年,南平市林业局投入700万元开展资源培育‘七大’示范项目,培育了无患子、油茶、丹桂、百合花和毛竹等特色示范点。同时,各县(市、区)也培育了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如邵武市二都国有林场实施了以金线莲为主的名贵中药材种植示范项目,面积300亩,投资近千万元,种植金线莲1000万株,铁皮石斛、三叶青各100万株,有效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

  岚谷乡位于崇阳溪源头,距离武夷山城区38公里,是武夷山市唯一以全景地形特征命名的乡(镇),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境内森林、水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盛产竹笋、白鹅、红米、野生食用菌,是福建省省级生态乡(镇)。

  乡党委书记吴晓平说,为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乡党委政府近几年来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依据《武夷山市旅游业发展规划》,以全乡285平方公里作为总体规划的范围,划分为红色文化区、绿色生态区、民俗体验区、户外运动等功能区。形成武夷山北面一个新的生态民俗旅游风景带。

  据介绍,武夷山市在林业科技人员的帮助下,全市农民利用森林资源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条件,发展出8种林下经济模式。分别为林粮模式、林菜模式、林药模式、林菌模式、林草模式、林畜模式、林花模式、林下游憩模式。

  去年,武夷山林药种植2100亩,年产值达2100多万元,今年扩大到3200亩,目前已实现产值3300万元;今年全市林下养殖达2600多亩,年产值4300多万元;林菌红菇原料采集面积13.5万亩,产值3800多万元,受益农户达5400多户,人均增收达1350元。

  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武夷山市林业局还落实了1000万元林下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18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据了解,福建省2013年将南平市林业指标列入绩效考核中。主要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林地保有量3个指标,作为林业生态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评。

  2013年,南平市森林覆盖率为74.75%,森林蓄积量近1.6万立方米,这两项指标分别在全省各设区(市)中位居前列。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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