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开征聘环保热心人 监督举报污染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聘环保义务监督员,征聘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环保协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及关心、热爱环保事业的人士。
据介绍,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环保义务监督员,也是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创新环境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宁夏还专门制定了环保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义务监督员身体健康,社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环保事业;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关心环保事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环保义务监督员职责包括对所在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督举报,并协助当地环境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环保工作人员执法活动、服务性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环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配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环境信访及其他环境纠纷事项;对全区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群众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知识;主动学习党的政策和环境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督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依法监督;积极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各类环保公益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环保义务监督员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遵从社会公德,积极开展环保义务监督工作;不得利用环保义务监督员名义,从事与环保义务监督员无关的活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直接处理,要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履行监督义务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歪曲捏造事实。环保义务监督员原则上由每个市县各推选1~2名,重点地区和重点区域可适当增加名额至3~4名,通过资格审查将正式颁授聘任书。
张平 崔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