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市发改委:城镇污水处理费在收费目录中

2014年11月18日 16:5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发改委昨天下午表示,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第11条水利部门收费项目包括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将“城镇污水处理费”列入了第8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费项目中,收费缴入地方国库。目前,本市水价包括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后两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供水企业代收后上缴财政。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