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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员:借超低排放上燃煤电厂不理智不科学

2014年11月27日 16: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熊跃辉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

  熊跃辉

  ■编者按

  本报企业周刊今年一直持续关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话题。关于超低排放社会上也有不同的声音,那么,环保部门怎么看?本报特别约请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撰文谈超低排放。

  实行超低排放在环保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对超低排放一定要正确解读,不能只看到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控制量,还要站在全局、全社会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熊跃辉特别指出,借超低排放大上燃煤电厂是不理智、不科学的,从长远来看也是有害的。因为煤炭存在大量的环境外部成本,如果把这些外部成本都加到成本里去,煤炭的经济优势将不复存在。

  但推行超低排放不能依靠强制手段,只能引导,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建立排污权交易和超级基金,同时要整合各种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让这些资金充分发挥节能减排的效益。

  超低排放概念一出,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追捧。甚至有人一度认为中国的大气环境问题找到了解决的良方,从政府到科研院所再到社会媒体公众都将超低排放作为关注对象。

  不可否认,超低排放具有积极的发展意义,有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要理性对待、合理推进。

  能不能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确有积极意义,可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超低排放的积极意义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超低排放有助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我国环境问题的根源是排放量过大,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3项常规指标排放量中,燃煤电厂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3多,单从工业领域算比例更高。因此,降低燃煤电厂的排放水平可以显著减少这3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改善环境质量具有显著作用。

  今年APEC期间,国家在京津冀地区采取的停产限产等措施既保障了会议期间的蓝天,也证明减少污染物排放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根本途径。

  第二,超低排放有助于推动技术进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需求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强烈。工业企业是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源头,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就抓住了环境治理的重点。

  超低排放低于排放标准限值,追求超低排放可以刺激企业加大在脱硫、脱硝和优化燃烧等新技术上的研发,倒逼企业引入新技术和环保产业设备,以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的降低,不断提升自身治理水平。

  第三,有助于推动形成企业尽责的社会氛围。实行超低排放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企业尽职履责的姿态表达。

  作为排污企业,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以更严格的标准控制排污量、以更高的水平实现绿色发展,不仅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助于推动形成共同减排、共同环保的社会氛围。

  为何不能大面积推行?

  现阶段无法可依,企业也无利可图

  今年7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头顶环保“紧箍咒”,不少煤电企业开始探路天然气标准的超低排放。但是,如何推进超低排放尚不明确,推行真正意义上的超低排放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现阶段推行超低排放无法可依。目前,我国推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尤其是在47个城市实行的特别排放限制都是技术性法规,都具有约束力。燃煤电厂只受法律法规的约束,无法强制企业实行更低的排放标准,现阶段要求企业超低排放无法可依。

  一些观点认为,可以通过修订标准的途径迫使企业满足与燃气一样的排放标准。但是,我国目前的排放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均已经达到国际水平,严于其他很多国家。

  标准修订要根据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而定,还要综合考量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达性、能够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等几项原则。标准修订过程复杂,从标准修订上寻找超低排放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暂时是不可行的,也就使得现阶段超低排放没有合适的法律依据。

  其次,超低排放无利可图。发展和盈利是企业的目的,其污染物排放只需要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遵纪守法即可,目前缺乏对企业实行超低排放的驱动力。

  以燃煤机组为例,30万千瓦燃煤机组实行超低排放,需要在目前国家2.3分钱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两分钱;60万千瓦燃煤机组要再补贴1.5分左右。实行超低排放必然带来运行成本的增加,因此,多数企业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不会主动实行超低排放。

  燃煤电厂真的更经济?

  不能忽视煤炭外部成本,借超低排放上燃煤电厂不理智、不科学

  现阶段的超低排放不是全部污染物的超低排放,仅限于氮氧化物、烟粉尘和二氧化硫3项指标。但燃煤电厂污染物除上述3项外,还有二氧化碳、汞、废水和其他固体废物,而且40%人为源的汞来自燃煤电厂。

  如果现在鼓吹燃煤电厂可以大力发展,那么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能否达到峰值、汞减排能否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都会成为疑问。

  近期有观点认为,燃气成本0.8元一度电,而超低排放发电成本只有0.4元一度电,建议通过超低排放腾出空间,大量上马燃煤电厂。但综合考虑外部成本后,借超低排放上马燃煤电厂是不理智和不科学的,其可能带来的能源结构落后局面也将不可收拾。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一份最新的研究报告结论中指出,就煤炭的外部成本而言,生产领域包括废水处理、煤矸石占地、生态系统破坏等外部成本是67.68元/吨煤;运输造成的抛洒、扬尘、港口污染等外部成本是52.04元/吨煤;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身体健康危害和环境治理等外部成本是85.04元/吨煤,总数加起来是204.76元/吨煤。

  目前,这些外部成本并没有计算到煤炭销售成本里去,一旦加入外部成本,燃煤发电的经济优势将荡然无存。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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