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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雾霾补贴可以有

2014年11月27日 16: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杨燕明

  11月19日起北京雾霾再次来袭,20日北京的空气质量指数达到369,属严重污染。而石家庄、天津、郑州等北方大部分城市当天的空气质量均属于重度污染。为此,微博、微信上有网友认为应该根据雾霾的程度及天数向部分户外劳动者发放专门补贴,这项提议一现身立刻引发热议,那么雾霾补贴到底可不可以有呢?

  这样的建议,显然是在效仿高温补贴,其出发点很好,也很人性化。毕竟,雾霾天在外作业的危害,未必亚于高温下作业。不过,果真发放的话,问题就来了:雾霾补贴到底该谁买单?显然,如果是政府买单,其实就是纳税人埋单。但是,造成雾霾的元凶,却并非纳税人,而是污染企业,企业生病纳税人吃药,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就此来说,果真要发放雾霾补贴,也应让污染企业埋单。这就意味着,现实的治理逻辑应该是先开征环境税,再来谈雾霾补贴。而事实上,类似的建议并不鲜见。2013中国低碳发展战略高级别研讨会暨第四届低碳论坛”研究实施环境税方案;《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4)》建议适时开征环境税治理雾霾;国家税务总局动议排污企业专项征税治理雾霾等。可以说,开征环境税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达成共识,而这理应尽早启动,并让其成为发放雾霾补贴的经济来源。

  在如今的现实氛围下,开征环境税应只是一种警示,给雾霾天作业者以补贴也只是一种人性化的纠偏,而这一切,都不能让相关部门停止对雾霾的治理工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扭转GDP至上的政绩观,一方面,对已经违规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环境税可以日为单位收取,直到相关企业改正为止;另一方面,也应在源头上对企业进行监管,在企业开设前应进行排污的科学评估,并加强监管。惟有如此,才能真正还公众以蓝天白云,毕竟,这才是公众最想要的。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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