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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文件全面推进依法治疆 加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

2014年12月11日 13: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生态、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加快实施功能区规划,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制度和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自然资源开发补偿制度、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厉查处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完善和落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方面,《意见》要求,要严厉查处危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引导企业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

  《意见》还规定,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幅减少地、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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