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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巴黎协议要跨越几重障碍?

2014年12月11日 13:3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图为一群来自亚马逊河流域的原住民,来到利马的海滩边摆成大树图案,表达对利马气候大会的期待。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刘晓星

  需为巴黎气候大会打好几项基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在联合国纽约总部通过,已有196个成员批准。目前各方普遍预期2015年底的巴黎气候大会可以达成历史性的新协议。新协议达成后从2020年起生效,将首次把各国放在同一个平台上来应对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作为全球气候谈判多边进程的重要节点,利马会议将对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能否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产生重要影响。为此,联合国分别于3月、6月和10月在德国波恩举行了3轮谈判。9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又召集了有120多位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代表参加的气候峰会。

  2014年全球气候谈判日程众多,但是谈判成果仅限于“有共识”,在如何细化新协议基本要素等核心问题上没有实质性进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依旧明显。

  若要达成协议,利马气候会议还需打好几项基础。各方首先必须讨论建立一个清晰和透明的机制,以便明年上报各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同时,还必须为明年制定一个可行的磋商草案。相关专家表示,预计这一草案还难以包含新协议的法律地位和如何约束各国的减排承诺等关键问题。

  一些发达国家强调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要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但却对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等兴趣不大。尽管一些发达国家提出过一系列减排目标、承诺和计划,但往往“口惠而实不至”,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目标非常不利。

  “利马大会应该为减排问题制定‘关键的行动路线’,从而争取在2015年举行的巴黎气候大会上形成新的协议,以取代《京都议定书》从2020年开始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在大会致辞中指出。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持什么立场?

  最早提出气候变化问题、并将自己视为气候变化议题“领导者”的欧盟,在经历欧盟委员会换届、欧债危机缓和后,在今年10月提出《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其中,欧盟要求其成员国到2030年(相比1990年的水平),将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40%,并将可再生能源在欧洲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27%,且上述目标对所有成员国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利马气候会议前,最令气候变化界信心为之提振且打破了以往谈判集团界限的,是《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在以往谈判中,中印曾经在谈判立场上接近。在上月中美达成气候变化声明后,作为全球第三大排放国的印度再度成为气候变化谈判桌上的新焦点。尽管中美达成协议后对印度压力巨大,但面对全国30%还未能使用上电力的人口,印度官方再三表示无法考虑排放峰值的问题。

  拉美及其他地区的中小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参加此次大会的巴西代表团团长若泽·卡瓦略强调,在减排问题上,巴西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希望此次大会取得进展,为明年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打下基础。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是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取得进展以及2015年达成新协议的关键。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发达国家承诺在接下来3年提供3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并在2020年前将融资金额提升至每年1000亿美元,用于资助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项目。

  在此次利马峰会上,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可以拿出详细计划,表明如何兑现将在2020年前筹集1000亿美元资金的承诺。《公约》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说,2010年~2012年间筹集的气候融资只是实验性的,利马峰会确实需要讨论和定义气候融资,以便于未来这些资金更多地用来援助那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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