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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环境污染案件追踪:下猛药更要见疗效(5)

2014年12月11日 16: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故伎重演】

  

   云南昆明“牛奶河”案

   回顾

   2009年6月至2013年2月,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明坤,在管理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向小江排污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东川区汤丹片区部分选矿企业违法排污、违法生产行为监管不力,致使部分选矿企业尾矿水、尾矿渣违法外排,流入小江,造成环境污染,小江变白,导致东川“牛奶河”事件的发生。

   进展追踪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于2013年5月23日对李明坤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6月5日对李明坤采取取保候审措施,8月19日侦查终结。同年9月30日,东川区检察院向东川区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12月13日,东川区法院判处李明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日前,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又发生外排废水镉、锌超标事件,已被立案查处,涉事矿点被责令停产。这一企业正是2012年初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两个污染源之一。>>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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