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划定9206万亩林业生态红线区域
12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举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出台《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并正式划定了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等在内的9条林业生态红线,红线区域面积共92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85%,其中林地8891万亩、湿地315万亩。
按照方案将全省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迹等在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的林地、湿地及禁止开发区以外的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地等重要区域划为林业生态红线区域。
据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黎平介绍,林业生态红线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9条红线。
具体的林业生态红线指标是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32亿亩,森林面积保有量不少于1.32亿亩,森林蓄积保有量不少于4.71亿立方米,公益林面积保有量不少于8891.39万亩,湿地面积保有量不少于31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不少于1890万亩,物种数量不少于现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不少于现有古大珍稀树木的种类和数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5.2%。
根据这9条生态红线的内容,在划定的9206万亩红线区域中,其中一级管控区1198万亩,包括全省一级国家公益林地和所有湿地;二级管控区8008万亩,包括红线区域内一级管控区外的公益林地。整个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4.85%。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于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一级管控林地和湿地的,必须严格审核并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二级严禁实施影响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贵州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最主要的目的在于一是保障“长江、珠江”两江生态屏障安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需要;二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三是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同步小康目标和美丽贵州的需要。”黎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