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燃气改造
2014年12月18日 11:01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管道燃气改造建设工作。该局明确,老旧小区燃气改造时间、建设方案,应当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取得用户同意。在施工期间,燃气公司须设置各类警示、保护措施,确保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出现野蛮施工行为;对小区内的路面、墙面、绿化等成品需进行合理保护,并在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成品恢复,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或及时做好修复、保养,产生的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干净。老旧小区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工作,不得擅自收取未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费用。
蔡希娜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