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项督查大气防治 将采取区域限批
2014年12月18日 11: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保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监管,确保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海南省已派出5个督查组,分赴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万宁、东方、澄迈、临高、乐东、保亭10个重点市、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内容包括5个方面:重点工业企业和餐饮服务业;建筑工程施工和拆迁现场;市政道路施工和渣土运输现场;污染严重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情况;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现场等污染源。
专项督查明确要求,各市、县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将报请省政府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将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
为促进专项督查的开展,海南省已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由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任组长。记者从专项督查领导小组获悉,此次专项督查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孙秀英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