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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兴安:上市公司应做环保排头兵

2015年01月05日 09:1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包兴安

  环保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近年来,多家上市公司被曝出环境污染事件,涉及化工、医药、石油、矿业等诸多行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去年12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近四成上市公司存在环境违规记录,一批屡屡超标违规排放的重化工上市公司已成为雾霾风险源。报告指出,在废气污染源中,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五大行业的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排放量大,且普遍存在高比例环境违规情况。如钢铁业上市公司,36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曾因环境表现不佳被监管部门披露,存在236条监管记录,违规比例达90%;电力业有近80%上市公司存在不良环境监管记录。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之所以屡屡成为环境事故的罪魁祸首,主要原因有:一是上市公司大多是行业龙头,对于地方而言已经成为“大而不倒”的企业,环保部门执法缺乏强硬手段起不到震慑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企业在恶意排污的过程中,可能收获了不菲的回报,但他们为此接受的环保罚款可能只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如此轻处罚,往往很难让污染企业引起高度重视,这也导致近年来恶意排污问题的疯狂上演。

  可喜的是新《环保法》已开始实施。新《环保法》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包括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同时,新《环保法》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按日连续计罚规则,罚款数额上不封顶,这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此外,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

  按新《环保法》要求,只要不达标排放就严惩,因此上市公司要下大力气做好环保准备,该技术改造的就技术改造,该上环保设备的就赶快上设备。同时,上市公司也应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并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信息公开以后,对企业的融资、贷款、招投标以及产品的销售,都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将倒逼企业自觉地维护环境保护的责任。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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