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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环保执法下的新天地

2015年01月05日 15:16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1月4日上午,记者与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和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前往雨湖区先锋乡金塘村和先锋村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两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企业和湘潭德园食品有限公司正在非法排污,且无任何环保设施,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开出行政拘留书,三名企业责任人被公安带走。据省环保厅透露,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我省环保系统发出的第一份行政拘留书,并可能是新法实施后全国首张拘留书。(三湘都市报 1月5日)

  因污染日益严重而导致的民怨增多,一度成为中国环保问题的困境,也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去年我国对《环保法》进行了大修。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文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因为首次加入了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拘留、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要引咎辞职等内容,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有关环保与执法,人们最常有的困惑便是:为何一些早就反映的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就一些相关案例来看,除了旧有的执法程序在调查取证、立案、陈述申诉等环节费时过长、效率不高之外,还有“地方保护主义”横亘在其中,导致执法被动甚至不作为。同时,过低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肆无忌惮,而“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也让环保执法长期陷入尴尬局面。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刚性法律没有办法硬起来,也造就了环保的举步维艰。

  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正是因为如此,人们对新环保法最大的疑问便是“能否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局限。湖南省这几年来先后发生过几次环境污染事件,这些事件对我省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此次我省环保系统在新法实施后发出全国首张拘留书,正是在证明我省切实将环保工作当作了重中之重,欲在“两型社会建设”中进一步做好工作,兼顾发展与环境,同时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为湖南的环境打造新天地。

  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如“按日计罚”、部门问责甚至相关领导引咎辞职、纳入民间力量到治理机制中等,在今后,执法部门要做的就是借法律之力,严厉惩治那些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企业。湖南省在今后的发展建设中显然更应严格环保执法,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获得环保带来的政治、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够清偿工业化过程中积累下的环保欠账,还人民以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长缨在手,当力缚苍龙。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如今,最严格、最过硬的环保法已经施行,若能始终厉行法治,厉行环保,则污染可治,也能让人们苦苦期待的“新天地”尽快呈现。

  本网评论员 张英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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