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超额完成“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量目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13年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结果显示,2013年参加考核的14119家企业中,有1191家企业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8.44%。福建省458家企业参加考核,其中33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7.2%;299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65.3%;94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20.5%;32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7%。2011-2013年,我省参加考核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554亿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525亿吨标准煤)。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万家企业共有16078家。2013年,有1959家企业因重组、关停、搬迁、淘汰等原因未参加考核。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3年,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49亿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量目标的97.7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单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由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通报。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奖惩措施。记者 林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