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输配电价机制在深圳试点 电力市场化改革走向日渐明朗
(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深圳输配电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内的准许输配电价昨天获得发改委批复,参与试点的电网企业今后不再坐吃购销差价,每年只能获得固定盈利的“过网费”。
此次在深圳开展的输配电价改革,核心就是结束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固定电网的盈利。这意味着过去藏在暗箱中的电网盈利真正透明起来。
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副处长谭茂芹:方案中间首次提出对电网公司核定他的准许成本和准许和受益,是根据他的有效资产还有其他的一些指标核定的。各级电网该得多少钱就是固定的了,发电价格加上输配电价就等于售电价格。
由于核定了准许收入,因此即使输配电量高于预期,超出准许收入的部分也并不会成为电网的超额利润,而是会进入平衡基金。
深圳市供电局副总经理胡帆:多收的钱我们就会放到平衡账户,账户如果超过一定的余额,在销售电价上就要做出调整,等于说是广大的用户受益。
而在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看来,改革试点的意义更多的还是在对电力市场化的推动。
许昆林:通过这个收费电价改革,实际上是为建立这个上网侧和销售侧来建立这个电力交易市场培育市场主体实际上是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那么你把中间这个过网费用等于固定已经,这个上游价格的涨涨落落,就可以比较灵敏的反映到下游的涨涨落落紧。
随深圳展开输配电价改革之后,内蒙古的改革也得到了发改委的回函,于1月8日开始制定相关改革方案。许昆林表示,输配电价改革推广至全国的节奏可能比想象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