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富阳以约谈制督促企业 整改不落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2015年01月23日 21: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周兆木 周翔 蒋小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浙江省富阳市环保局出台了《富阳市环境保护约谈制度》,为加强环境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认真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保障环境安全提供了新的措施保障。

  为何要约谈?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帮助排污单位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把企业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富阳市环保局从帮助企业查找环境问题入手,针对一些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认识问题、改正问题。

  富阳市环保局局长李百山说,推出这项制度的初衷是指导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步伐,使企业尽快按新《环境保护法》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求,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保障环境安全。

  富阳市环境保护约谈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市环保局根据相关单位出现的环境问题,约谈排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必要时可邀请属地乡镇(街道)领导参加约谈。

  哪些情况需要约谈?

  富阳市环保局规定,具备6种情形之一的可进行约谈:一是可能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包括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二是涉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包括对区域环境和周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或已经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和重复信访的;三是存在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包括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对各级下达的限期整改工作行动迟缓、整改进度缓慢及整改工作不到位等;四是对危险废物管理不严、管理台账不规范,可能诱发环境安全问题或导致重金属污染超标排放的;五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六是环境保护部门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约谈由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统一实施,确定约谈地点、约谈时间、约谈组成人员等。

  怎么管理约谈?

  富阳市环境保护约谈实行痕迹化管理,对约谈内容、整改期限及要求进行现场记录,按规定填写约谈记录表,并经环保部门盖章和被约谈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约谈的文字记录材料统一收集,年末统一存档。

  经环境保护约谈的单位,环保部门将按约谈内容和企业整改期限加强现场监督,对约谈中要求整改的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环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被约谈单位责任,必要时在新闻媒体曝光。

  据悉,富阳市采取环境保护约谈制度以来,已对5家企业进行了约谈,企业反响较好。

  企业主认为,约谈实际上是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对已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消灭环境隐患。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