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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转债将提前落幕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015年01月27日 10:3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

  中国石化今日(1月27日)发布关于提前赎回“石化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2014年12月12日~2015年1月26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石化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4.89元/股)的130%(即人民币6.36元/股),首次触发石化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中石化表示,公司将行使关于石化转债的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石化转债全部赎回,但目前还未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石化于2011年2月23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2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于2011年3月7日起在上证所挂牌交易,自2011年8月24日起进入转股期。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月23日,石化转债累计转股比例为40.49%,根据230亿的发行规模估算,仍有约137亿石化转债未转股,1月26日石化转债收盘价为137.95元。

  随着平安转债提前落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行规模在100亿以上的中大盘转债仅剩浙能转债、民生转债、石化转债、中行转债和工行转债,而工行、中行和中国石化纷纷公告将提前赎回,其中,1月26日工行已公告具体赎回时间,工行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15年2月12日,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月13日)起,工行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在提前赎回完成后,将在上证所摘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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