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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痛点在哪里:国企老总担心国资流失

2015年01月28日 10: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为什么原奶价格一直在跌,老百姓却感觉牛奶价格一直在涨?”正在召开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代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陈建安说。

  上海市民陈女士一家,在订奶的支出上,从2013年时的每月315元上升至如今的每月516元,每瓶195ml牛奶的单价从2.1元涨至3.5元。超市里的纸盒牛奶价格,也从原本的16.8元一盒涨至22元左右一盒。伴随消费者手中的牛奶价格一路上涨的,是全国多地奶农宰牛弃奶的“怪现象”——2014年2月底以来,原奶价格经历了连续10个月的下跌,从4.27元每公斤,跌至2014年底的3.83元每公斤,更有报道称,山东一些地方的原奶价格最低已至1.5元每公斤。

  在陈建安看来,这是因为上海的供奶国企早已在上海市场形成垄断,“这种竞争性领域的超大规模国企,应该先拆分,再进行市场化重组,促进竞争。”

  上海是全国较早实行国企改革的城市之一,其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即在“混合所有制”上做文章。据上海分管国资的副市长周波此前介绍,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国资委系统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系统企业总户数63%、资产总额5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1%、主营业务收入83.5%、净利润92.4%。

  但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这个已经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走在前头的城市,又拿出整整半天时间,向人大代表征询对国企改革的意见。

  “我觉得现在混改还不彻底。”陈建安说。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很多上海市人大代表像陈建安一样对国企混改未来将要逐步出台的实施细则心存疑虑,“毕竟上海过去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混合制改革,国企老总缘何踌躇不前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国企混改就已经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点。当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朱永芃、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等经济界别的政协委员就轮番向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吐槽”称“不敢搞混合所有制”。其中的关键原因是,到底跟哪家民企混?混了以后,万一不成功,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谁来担?

  记者注意到,上海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搞过混合所有制,当时出现的问题是,一些国企老总串通资产评估第三方故意低估企业价值,再据此较低估值购买股权甚至直接买下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上一轮国企混改后,很多企业老总出于“保全自身”的考虑,对于员工持股、与民企混合等持谨慎态度。以国家电网为例,此前因受到舆论对鲁能集团重组事项的质疑,就曾全部原价收回员工所持股份。

  实际上,在上海此前公布的“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中,有一条旨在让国企老总“放开干”的“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其中提到,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盛雷鸣注意到这一条。他说,这一条“听上去振奋人心”,“好像”免除了锐意进取的国企领导的相关责任,但实际上,却缺乏有效的上位法支撑。

  “免责的问题,应该包括了免除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就说刑事责任这一块,地方人大立法是没有这个权力来表态的,我们必须要呼吁上位法的改变,或者说最高院出一个司法解释才行。”盛雷鸣说。

  此外,盛雷鸣认为,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是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革,就不存在“责任”一说。但如果完全按规矩办,不突破现有制度,“改革创新”又无从谈起,“一定要突破现有制度,否则创新一定是一句空话。”

  陈建安也建议,至少在地方人大层面先出台临时地方性立法,“比如可以叫《国企改革法》,给一套标准的、有法律程序约束的东西,任何企业没有特殊性。”他说,正在进行中的国企混改要切忌“一司一议”,不能给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出台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是最好的办法——既能保证国资国企改革不偏向,也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民企纠结:怎样才能入股国企,标准在哪里

  上海市人大代表、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向农建议,在混改的问题上,应该“法律先行”。他说,涉及到国企混改的法律有《上市公司法》、《国资法》、《证券法》等,另有行政法规和各部委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的规章制度。仅在上海,与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就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累积了许多,“各个部门在不同时间对同一项事务的规定都不统一或者有缺失,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困扰。”

  “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例,国资如果减资,按现有规定,不能进产权交易所,但如果不进的话,市场价值如何体现?”李向农说,此外还有混合制经济的资产处置、未来收益的预期市场化评估、市场退出等,都存在较多的“制度缺失”。

  上海市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顾杰也对国企混改兴趣浓厚,他在今天的专题会议上发问,“我们民营企业如果想入股国资,可以通过哪些公开公正的渠道了解?哪些国企要寻求什么样的合作伙伴?有渠道获悉吗?”

  李向农提议,一旦一家国企的决策机构决定“整合、重组”,就应当及时把所有信息放到一个“市政府平台”或者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并组建一支由市场调研机构、行业机构、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组成的团队,做出最佳重组方案、提出专业独立的第三方建议。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有效防范“混合”的法律风险,最后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选择最佳合作伙伴,“应该亮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让决策者、决策机构知所为、知所不为。”

  上海市副市长周波在回应代表提问时说,上海现有各类产业基金700多个,资金规模600多亿元,“不差钱”。但是,国企寻找的投资人,并不是单纯的“财务投资者”,“我们希望找到战略投资者,能带来协同效应的,不是一般财务投资人。”

  但对于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哪些平台获取“国企混改”信息,周波未作回应。

  国企和国企混,有什么意思

  有关国企混改“怎么混”的话题,受到了众多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关注,尤其在“国企和国企”混的方面,关注度颇高,争议也较大。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吕亚臣想着上海如何才能多增加几个进入世界500强的国企,“到目前为止,上海地方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的只有4家,在北京,有二三十家央企进入世界500强企业。”

  他建议政府多牵头搞一些“优质资源整合”,把上海优势资源通过国资国企改革进行整合。“如果改革了半天,最后在世界上没有竞争能力,这个改革等于是零。”

  吕亚臣的意见,恰好与另一名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石小强的观点相左。石小强认为,企业并购重组应该通过市场手段来实施,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要注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防止摊饼求大,防止行业垄断。政府在企业并购当中重点考虑如何凝聚企业合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

  国企和国企强强合并后所造成的行业垄断,石小强曾有过直接感受,“我们有两个项目,同一家央企控股的六七个兄弟企业来竞争,这不是垄断吗?只有他们家。”他认为,不能一味为了制造500强而并购,“在国际上竞争,并购有利;但到地方上,地方就是受害者。”

  复旦大学教授陈建安也多次强调国企混改一定要进行“市场化重组”,而不是行政手段的“拉郎配”,“应该把超大规模的国企航母拆分、变小,打破垄断。你把两个大国企合并了,效率就能提高了吗?”

  陈建安表示,民营资本在与国企合并后,股权比例不能太低,“只占一点点股比,起不到参与经营,提高效率的根本作用。”他认为,一些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国资占股最多不应超过20%,“股权应该高度分散,国资没必要控股。”

  据悉,上海将国企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资委针对三类企业制定了不同的考核要求。陈建安说,实际上,在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企中,还“藏”着一部分竞争性的版块,这些版块应当剥离出来,“还是回到竞争中去,鼓励混合制,并且逐步退出国资。”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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