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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扎堆提“治污” 治理新模式浮出水面

2015年02月13日 15:2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参与互动()

  新年开局,不少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出炉。聚焦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不难发现,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截至2月8日,已有28个省份召开了地方两会。这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到了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内容,都表现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但在具体层面,各省份也有不同。

  部分省份的政府报告中,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内容的治理内容表述比较抽象。辽宁、安徽、重庆、福建等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空气治理要让人民群众满意,河南提出要“严控污染物排放,让群众看到治霾新成效”。

  另外部分省份则在政府报告中提出了相对细化的工作目标。陕西提出,要求单位GDP能耗下降3.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0.5%、1.5%、1.5%和6%。山西也提出约束性目标,要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烟尘、粉尘排放量均下降0.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6%。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则提出了更加具体且有针对性的目标,要在2015年实现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核心区全面实现无煤化,城六区基本取消燃煤锅炉。湖北省决定于5月1日起全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对于部分省份对大气污染防治态度明确,但具体内容上却表述模糊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与地方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这些省份尚未认识到大气污染已经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与此不同,一些省份的态度非常明朗。“以山西省为例,该省作为一个煤炭产业大省,能够提出细化的减排目标,是难能可贵的”,于文轩认为,山西省的做法对其他省份具有示范作用。

  除了具体的目标与要求,制度层面的建设与完善也是部分地方政府所重视的。河北提出,要协商京津建立生态横向补偿制度,创新节能减排机制;山东正在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第三方监测、定期公布、责任追究和财政补偿制度。四川、安徽、山东、河北等地也非常重视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的尝试。

  依靠“法治”更是受到了广泛重视。北京、上海等地已出台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更是创造了地方法规当年通过当年施行的先例。江苏、安徽、天津等地也通过了本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近期实行。然而,法律法规的实施一直是我国环境法治面临的一大挑战。于文轩认为,制定再好的立法,其社会效用的发挥也依赖于其实施情况。我国国土面积大,法律的实施毫无疑问要依托于地方的努力。如果地方层面重视不足甚至懈怠,这些法律法规就无法很好地落实。因此,提高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借鉴有益经验,加强立法的有效实施,就尤为迫切。记者 马秋爽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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