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
2015年02月26日 11:27 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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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北辖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
《方案》划分范围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源,以及其保护区范围内十堰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并规定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要求,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现状优于Ⅲ类水质的入库河流,以现状水质类别为目标,不得降低水质类别。入库河流必须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须达到Ⅱ类。
根据《方案》,各有关市、县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并应将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 熊争妍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