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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开展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工作

2015年03月12日 10: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本报见习记者刘潇艺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中国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处在非常高的水平上,已经接近或者超过环境容量,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时间段,超过还比较多。

  “但是目前中国真没有环境容量数据。”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主任向春说。

  环境容量数据不能缺

  企业累积的排污会使环境不堪重负

  环境容量指在人类生存和自然生态不受危害的前提下,某一地区的某一环境要素中某种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污染物排放量一旦超过这一上限,各种环境问题就会显现出来。

  向春说,如果没有环境容量这一控制指标,就会造成企业数量无节制地增加,即使单个企业污染物排放合格,所有企业累积的排污量也会让环境不堪重负,最终导致雾霾、水体污染等区域性环境污染事件,这正是中国许多地区面临的现状。

  早有要求却进展缓慢

  各地有差异,未形成完整的区域环境容量核定结果

  针对中国环境容量数据缺失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阿拉善SEE副会长、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推进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工作的提案”,提案的具体调研工作由环保组织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负责。

  其实早在2003年8月18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环保局(厅),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2004年1月之前上报地表水和大气环境容量测算结果,环保总局于2004年2月开始对各地测算结果进行核定。在2003年12月又有《加强环境容量测算工作的通知》。到2004年11月发了《关于报送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结果的通知》。

  直至2014年8月,根据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向环保部及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环保厅(局)申请公开环境容量的核定情况来看,所有省市回复的信息都表明:环保部尚未对各地完成的区域环境容量测算结果进行核定;而环保部答复称:由于各地工作基础和技术水平差异,最终未形成完整的区域环境容量核定结果,并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正积极酝酿开展环境容量测算工作。

  没有环境容量何来总量控制?

  政协委员建议环保部尽快启动测算核定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应是当地的环境容量指标,环境容量数据的测算是施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

  因此,万捷提交的提案建议环保部尽快启动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工作,并以此数据制定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另外,在完成各地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后,环保部应建立统一平台,全面公开环境容量核定数据,以及相关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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