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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新电改方案已内部下发 谁会是最大受益者?

2015年03月22日 10: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

  千呼万唤始出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终于出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较早前也从一位权威人士获得该份文件,“这是酝酿已久的新电改方案,目前国家发改委还在商量什么时候正式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从文件显示日期来看,其已在今年3月15日已经下发。

  “四放开”变“三放开”

  记者了解到,此次电改的重点和途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记者注意到,原先热议的“四放开”在这份文件里变成了“三方开。从电改文件内容来看,共分七大条28小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

  所谓“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指的是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

  除此之外,第三、四、五、六均是亮点:

  在第三大条中提出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其实第11小条规定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

  第四大条中提出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第13小条规定,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第五大条规定稳步推进售电测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推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贵。

  第六大条规定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方正证券:新电改有三波受益者

  根据方正证券电力设备周紫光团队最新研报指出,新电改的实施步骤将从从单兵突进到全面推进试点,首先,2015至2017年,电改主要以试点为主。方案下发后,符合条件的省份均可上报各自方案,目前深圳试点进展最快,有望在今年完成电力市场搭建,发出第一张售电牌照。其他排位靠前的地区:蒙西、云南、浙江等。乐观估计2018年之后,建立以区域为中心的电力交易市场,实现全国范围内电力市场建设。

  然而,“谁会成为售电主体”、“谁能在新电改中获得机会”才是业内关注的。上述研报指出,新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成立售电主体、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售电主体、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事业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等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都将成为售电主体。

  方正证券电力设备周紫光团队指出,此次新电改有三波受益者,第一是具有竞争力的发电企业以及第一批售电牌照获得者,预计第一批牌照将发放给试点区域内拥有国资背景的发电公司,比如深圳能源、深南电A、粤电力A等龙头发电企业。而发电计划放开之后,竞争将造成市场分化。尤其是拥有优质水电、坑口煤电、核电等成本较低发电资产的企业,以及形成规模效应的发电集团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比如长江电力、国投电力、桂冠电力等。

  第二波受益者则是分布式能源,电改将解决分布式能源的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体制性障碍,进而催生多种商业模式解决分布式目前遇到发展瓶颈,最后达到促进分布式发展的结果。

  第三波受益者为致力于电网自动化,能源互联网建设的电力设备企业,其能够整合电力数据信息与金融服务,在碳交易等领域或能源服务领域有独特优势的企业。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电改能不能基于目标进行具体的改革还要看具体实施细则,如何制定和政策如何配套等等,依然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依然会激励博弈。

  “至于配电侧改革问题,我认为配电侧改革的目标是降低成本,促进清洁能源的利用,以及提高用电效率和做到普遍服务,为此,不应该将配电侧放开完全视为市场商机,如果那样,消费者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如果说机会,那就是用户应该得到机会,而不是经营者。”上述人士表示。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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