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施行新环保法后查处违法企业183家 罚款558万

2015年04月01日 14: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安徽省环保厅近日召开新《环保法》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新法施行以来,安徽省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公开交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有关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及省环保厅督办要求。

  安徽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环保法》施行后,安徽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适用新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截至3月19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3家,罚款558万元。其中,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案件33起,查封扣押设备91台(套),限产或停产整治企业81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公安部门全部受理。

  黄建树说,近期,安徽省环保厅还对宿州、蚌埠、滁州、铜陵、安庆5市执行新《环保法》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1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已向各有关市环保局下发《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的督办函》,要求各有关市环保局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核实,依照新《环保法》及配套文件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整改时限,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依法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整改落实及处理处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据介绍,这14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分别是: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萧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萧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安徽强英鸭业集团有限公司、怀远县污水处理厂、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市金城米业有限公司、宜庭印染有限公司、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铜陵铜冠黄狮涝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华泰林浆纸公司、安庆永恒动力公司。 陈刚 潘骞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