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化集团环境违法被罚百万元
2015年04月01日 14: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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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渭南市环保局获悉,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照环境违法处罚决定缴纳罚款100万元。
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渭南市首例环境违法处罚。
据了解,2014年12月上旬,渭南市环保局对全市13家国控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其中,发现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期项目为取得试生产批复,污染防治措施未验收,2011年至今违法生产。5台锅炉大气污染物不同程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防尘脱销、脱硫改造工程进度缓慢,灰场未按要求填埋,防风扬尘措施不到位。3#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氨氮化物均存在超标问题,4#5#锅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存在超标问题。
渭南市环保局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决定对以上两项分别罚款50万元,合计100万元。
张伯阳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