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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京市、区两级垃圾收费“打架” 企业重复缴费(2)

2015年04月10日 09:23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那么,南京市城管局收费的依据又何在呢?南京市城管局收费科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完全相反,他们表示:江宁区城管局才是违规收费。

  南京市城管局收费科工作人员:不能在他那儿交,发生这个事情,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发个通知过去,我们是不承认他们,他们没有收费的那个,266号文规定的只有我们能收,其他的不能收。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南京市政府266号文,也就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南京市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主管部门。南京市城管局正是根据这一条来收取江宁区企业垃圾处理费的。那么,南京市城管局为何从未对江宁区企业提供过垃圾清运服务呢?南京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处理费是指垃圾场对垃圾处理的费用,并不包括清运,所以江宁企业没见过他们上门服务,也是正常的。

  南京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如果他(区城管局)说收的是劳务费用,那你们之间是那个劳务关系,但如果说是收的处理费,行业收费,那他收不了的这一块,这个只能我们来收。劳务这一块我们不提供,我们就是一个后期处理的费用,到垃圾场处理的费用我们来征收。

  记者注意到,同样是在南京市政府266号文中,第四条也有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也就是说,是应该包括清运服务的。江宁区城管局表示,两家单位相比,只有他们才是在真服务,因此,这个费也应该由他们收。

  记者:垃圾处理厂本身是市局进行管理。

  江宁区城管局收费科科长姜孝飞:对,是由市局进行管理,但是我们也要交钱,我们如果不给钱他就不给我们倒哎,只是我们给钱多少的问题,毕竟垃圾处理场在我们江宁的地盘。

  目前,江宁区的垃圾处理费该由谁收?在南京市和江宁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仍无定论。重复收费仍在继续,江宁全区企业每年因此要多承担上百万元的支出。

  南京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都要征收垃圾处理费,而且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依据,但无论如何,这种争执、扯皮都应由政府内部机制来协调、厘清,怎么能让无辜企业重复缴费呢?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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