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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全国联合核查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

2015年04月15日 10: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陈炜伟赵超 记者1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做好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分类处理,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

    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进行清理排查,并采取停工、停产、罚款等处罚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此次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本次核查内容包括违法违规建设煤矿的违法违规具体情形、是否停工停产、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内容,超能力生产煤矿的超能力产量、超能力生产原因,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整改情况等。

    通知提出,将在4月13日到4月30日开展省内自查,5月4日到5月15日进行异地互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于5月18日到5月29日会同相关部门,对内蒙古、山西、陕西3省区开展重点抽查。

    通知要求,各产煤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治理的要求,坚决刹住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之风。本次核查工作具有普查性质,所有煤矿都要纳入核查范围。对因隐瞒不报未纳入核查表中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经核查发现,将一律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拒不执行国家规定和要求,继续违法违规建设、未停工停产的在建矿井,以及超公告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的生产矿井,相关部门要从严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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