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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报燃煤污染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2015年04月29日 10: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北京市质监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

  《奖励规定》提出,若发现煤炉冒黑烟或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北京地方标准的煤炭,公民可向质监部门电话举报。一旦举报查实,举报人最高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

  燃煤产生的污染物在大气污染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北京市环保局2014年发布的PM2.5源解析研究成果中明确指出,燃煤在PM2.5北京本地排放源中居第2位,占到了本地污染源的22.4%。

  此外,几乎所有的二氧化硫、15%左右的氮氧化物和20%左右的PM10也都来源于燃煤。

  为了减少燃煤对环境的污染,北京市强制要求所有用煤企业,无论是民用还是工业用,从2014年8月1日起都必须使用低硫煤,硫的含量需要小于等于0.4%。

  为了防止散料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还要求除蜂窝煤以外的民用煤必须使用包装袋或包装箱封装,并标注产品的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产品的质量追溯。

  新修订的《奖励规定》中增加了对举报导致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奖励。在奖励金额方面,设定了完全吻合、部分吻合、大致吻合3个举报级别。一旦举报线索查实,举报人将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同时,《奖励规定》还对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的条件予以明确。

  举报人要想获得相应的奖励,需要同时具备6个条件,包括实名举报、举报违法行为时一并提出举报奖励申请、有明确的被举报方、质监部门有管辖权、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举报经查证属实且有处理结果等。

  今后,如果市民举报使用不合格煤炭造成大气污染的,比如发现煤炉冒黑烟或者是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北京地方标准的煤炭,可以拨打12365热线,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书信等多种方式向各区、县质监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夏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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