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车用汽柴油国V标准执行范围将扩至东部11省市

2015年05月08日 09:0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发改委7日发布的《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1月1日起,车用汽、柴油国V标准执行范围扩大至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央财政将对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并通过整合、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推动炼油企业兼并重组,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同时,推动炼油企业加快升级、保障国V油品市场供应,促进炼油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提升油品标准水平,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VI)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年底颁布并于2019年实施。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年底前发布。

  《方案》提出,以升级改造为契机,按照产业园区化、炼化一体化、规模大型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通过整合、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推动炼油企业兼并重组,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此外,为调动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中央财政将对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编辑:刘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