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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2个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试点确定

2015年05月25日 07:30 来源:经济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顾阳5月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首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12个试点项目已确定,试点项目将创新项目产品定价机制,供水价格原则上由市场形成。

  据悉,第一批试点项目包括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湖南莽山水库、重庆观景口水库、四川李家岩水库、四川大桥水库灌区二期、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

  为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有关部门将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审批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采取利用现有中央投资及相关资金渠道、优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等措施,加大项目投资力度。据介绍,作为项目产品定价机制的创新,这些项目还将根据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供水价格,以及调整程序和方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的通知要求,上述试点项目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将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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