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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环境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9家企业上榜

2015年08月27日 09:3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首批9家环境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河北省多部门将对环境违法失信企业实施停水停电、限制贷款等联合惩戒措施。

  9家上榜黑名单的环境违法失信企业为:抚宁县辐条厂牛头崖分厂、秦皇岛市金宝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鑫茂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金方源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新程玻璃纤维厂、唐山马隆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区东盛冶金辅料加工厂、唐山市丰润区巨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沧州海岳化工有限公司。

  据河北省环保厅巡视员王雅君介绍,在联合惩戒措施方面,河北省将对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失信企业,在“信用河北”官方平台上进行公开发布。之后,发改、环保、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将同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王雅君告诉记者,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将受到12项联合惩戒,除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外,未按要求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将不得审批或核准这一项目,不得予以备案,不得供电、供水。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电供电业务类许可证,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强制执行和两法衔接措施以及各类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及相关人员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或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等各种荣誉称号等。

  据了解,环保部门将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河北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1年。1年届满并经整改后,企业可向处罚机构申请,撤出黑名单。

  据了解,联合惩戒中还明确了对企业负责人一些限制措施,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责任人担任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行政处罚决定履行的直接责任人,禁止其以单位财产进行以下消费:选择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在具体执行中,环保及有关部门会将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信息通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实施高消费限制,在铁路、交通运输、宾馆、饭店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下,确保措施的落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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