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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严控弃风严重地区各类电源建设节奏

2016年03月17日 16: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甘肃玉门风电场 万宗平 摄  

  中新网3月17日电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消息,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弃风严重地区各类电源建设节奏。2015年弃风较严重或弃风率增长较快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2016年度暂不安排新增常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能源局称,2015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加剧,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728小时,比2014年下降165小时。弃风限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能源局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控制弃风严重地区各类电源建设节奏;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深入挖掘系统消纳风电的潜力;积极开拓风电供暖等风电消纳方式。

  能源局表示,2016年是“十三五”能源相关规划发布和实施的关键一年,从电力供需形势和电力运行现状看,2016年“三北”地区风电消纳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弃风率可能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攀升。

  能源局要求,在电力供应严重过剩且弃风严重的地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研究暂停或暂缓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核准建设的措施,避免弃风情况进一步恶化。2015年弃风较严重或弃风率增长较快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2016年度暂不安排新增常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鼓励弃风率较低和消纳市场落实的地区加快发展风电。宁夏、浙江等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要着力提高风电管理水平,确保清洁能源电量占比逐步提高,减少弃风现象发生。

  限电比较严重的省(区)发展改革委要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本省区域内的风电保障性利用小时数,督促电网调度机构优先纳入发电计划并强制执行,各限电省(区)制定的保障性利用小时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我局公布的本省(区)平均利用小时数。

  2016年,能源局将以蒙西电网区域作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试点地区,制定实施细则和对保障范围内弃风限电的补偿办法;进一步扩大风电清洁供暖的范围,将内蒙古自治区作为风电清洁供暖的示范省(区),;还将在东北地区开展供热机组优化改造、区域辅助服务市场试点、电储能参与调峰工作,进一步增强系统在冬季负荷低谷时段的灵活性,争取在试点区域的风电运行情况有较大改善。(中新网能源频道)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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