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批复株洲、湘潭水价调整方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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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物价局批复株洲、湘潭水价调整方案
2009年12月24日 13:45 来源:三湘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23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省物价局批复了株洲、湘潭的水价调整方案,株洲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1.59元/立方米,湘潭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1.55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在第一次抄表时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方可按新价执行。

  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株洲市将由供水企业提供的免费用水从每月每户6立方米增加到免收8立方米。湘潭市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供水企业由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自来水水费提高到免收6立方米水费;对特困户由原来每户每月免收8立方米自来水水费提高到10立方米水费。

  株洲水价调整情况(单位: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1.59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1.91元

  特种用水6.36元

  水资源费0.02元

  工业沉淀用水1.57元

  污水处理费按居民生活用水0.6元,工业沉淀水0.8元,非居民生活用水0.8元,特种用水1.2元的标准附加在自来水价格外。

  湘潭水价调整情况(单位: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1.55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2.05元

  特种用水6.40元

  水资源费0.02元

  污水处理费按居民生活用水0.6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0.8元、特种用水1.50元的标准附加在自来水价格外,随自来水价格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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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物价局于今年11月召开水价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拟将长沙市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调0.2元,加上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1元、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计征每吨上调0.29元、株树桥原水价格加上投资补偿分摊,每吨水价上调0.3元(合计0.89元)。  (记者朱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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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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